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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岩卫校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

 tMY福建省龙岩卫生学校

各实习队:
   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闽招[2015]11号文件关于下发《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精神,为部署和做好2016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体检对象: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的考生。
二、体检时间:
12月21上午6:456:45点之前必须要到医院,否则后果自负)
三、体检地点:龙岩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四楼体检中心
四、集中地点:龙岩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(4号楼)1楼大厅
五、体检标准及收费标准
1、按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闽招委[2013]4号文件关于《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》通知执行。
2、体检收费标准:根据龙岩市物价委员会、卫生局、龙计价费[2005]138号文件规定,龙岩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:
1)体检情况正常考生:每位体检费合计:56.59元(收取57元,多余的会统一退还,往届生请自备好零钱)
2)体检时眼睛近视考生,每位体检当场多交现金2元。
3)体检时肝功异常考生,按肝功附加检查要求收费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早上体检需要抽血,请考生们空腹参加
2.体检费为56.59,应届生收取57元,多余的零钱会统一退还,由各实习队长收齐之后,在周五下午交到学生处,
往届生请自备好零钱
3.12月21上午6:45点之前必须要到医院,否则后果自负